<<  < 2011 - 12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剥削问题再认识:警惕新“左”言论的干扰 

                       王水兴

(江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江西 南昌 330022

 

提 要: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消灭,剥削现象长期存在是我国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性特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剥削现象长期存在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出现贫富两极分化。恰恰相反,过早地、人为地消灭剥削现象只会给社会主义建设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就能够加快消除贫富差距的历史进程,避免社会出现两级分化,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

关键词:阶段性特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现象;两极分化

 

 

近几年,学界有一种声音,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的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问题、社会贫富两级分化问题,归因于我们过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归因于我们公有制发展日趋势微。从本质上讲,带有此观念的人在“剥削”问题上仍然是“左”的观念。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重大变化,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主要矛盾没有变。”1这 “两个没有变”是考量当前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的一个根本出发点。如何认识剥削现象,关系到人们对社会主义认识和信仰;关系到能否在全社会“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 2 关系到我们是否弄清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大问题。

一、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经基本消灭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从本质上看,剥削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出现的,又只有在社会生产力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够消灭的一种经济现象,是凭借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政治上的特权,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的经济行为。剥削问题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剥削制度、剥削阶级、剥削现象。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这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直接要求。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的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不再存在了。从此,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的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第二,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不发达阶段。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这是对我国现在的社会制度的基本性质的总概括和总规定。因为,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在经济上,原来的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经基本消灭,社会主义公有制已在城乡普遍建立起来。在政治上,国家的一切权力已经属于人民,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已经成为了社会主义政权。在意识形态上,马克思主义居于指导地位。把握了这一点,我们就把握了我国国情的一个基本方面。

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所谓初级阶段,最根本的特点就是生产力不发达。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马克思主义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最基本的奥秘是: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应当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反之,就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我国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这些制度,基本上是通过1978年以来渐进式改革的方式形成的。党的十四大根据改革开放发展要求和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思想、特别是一九九二年初南方谈话的精神,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为什么存在剥削现象和收入差距的问题。根本上讲,这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存在紧密联系。

二、 消灭了剥削制度并不等于消除了剥削现象

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任何社会制度的本质都有一个逐步展开的过程。无论哪一种社会制度,在其初期,其本质都未充分展开,只有到了它的成熟阶段其本质才会充分展现出来。目前世界上存在的社会主义制度,在任何一个国家,都还没有达到其本质充分展开和显露出来的成熟阶段。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揭示,不完全是根据中国社会主义现阶段的经验和实践,而是包含着对社会主义更高发展阶段的预测和设想。

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在经济关系上区别于资本主义以及其他一切剥削阶级社会的本质规定。消灭剥削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消灭剥削制度,二是消灭剥削现象。消灭了剥削制度并不等于就可以立刻消除社会上存在的种种剥削现象。彻底消灭剥削,要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物质前提,这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因此,从根本上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剥削现象存在,这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这个最大的国情决定了剥削现象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还将长期存在。现阶段我们之所以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鼓励和支持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正是为了适应社会生产力多层次和不平衡的特点,为了适应生产力发展所引起的分工协作关系和社会生产结构变化的需要。非公有经济体制庞大而成分复杂,其中大量是靠资本、土地、股金等非劳动因素获利,因而必然带有剥削的因素。这种非公有经济的发展以及由此决定的一定范围、一定程度的剥削现象的存在,是我国现阶段发展经济的战略性选择,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经济特征。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不仅要保护合法的劳动收入,而且也要保护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这说明党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是明确的、务实的。

从社会进步的趋势和过程条件来看,消灭剥削现象是一个具体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合法、适度的私有经济的存在客观上活跃着生产力发展,扩大着社会富裕基础,并为最终消灭剥削现象创造着条件。改革开放的实践表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和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要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对此,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报告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事实上,非公有制经济已逐渐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总额增长的新机体,私营企业主同其他社会阶层一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不可否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现象的存在必然产生一些消极因素,如贫富差距拉大容易造成两极分化、雇主对雇员的剥削引发的冲突、畸型消费对生产资金与消费资金结构关系的影响、一部分人挥金如土的生活方式对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等等。我们只能采取措施把这些影响因素遏制在最小的范围内,而不能因此扼杀私营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完全消灭剥削现象。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不会出现的。4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存在私有经济和一些剥削现象,是必然的。在条件不成熟的时候强制消灭一切剥削现象,只能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富裕。这一点已为我国的历史实践所证实。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资本主义代替封建社会,都是以一种较为先进生产方式代替另一种生产方式,相应地,也是以一种使劳动者处境相对改善的剥削制度取代先前剥削制度。恩格斯说:“当一种生产方式自在自身发展的上升阶段的时候,甚至在和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分配方式下吃了亏的哪些人也会欢迎这种方式。”  所谓“在和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的分配方式下吃了亏”,5就是被剥削。这就要求我们,应当以历史的眼光具体分析剥削现象。

三、我国的剥削现象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现象具有不同的作用和性质

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现象和各种形式的非劳动收入将会长期存在。但是,这些剥削现象和非劳动收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其作用和性质同资本主义社会有所区别。

其一,剥削和非劳动收入产生的市场机制不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整个市场是为私人资本家和垄断资本集团服务的追逐剩余价值的市场。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其作用和性质同资本主义社会有所区别。

其二,雇主和工人的地位及他们对国家发挥的作用不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各种非公有制企业中的雇员或工人的政治地位,从本质上说,他们与公有制企业的人员一样,具有国家主人的地位,他享有宪法规定的社会公民的一切权利。他们不但可以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表达自己的愿望和意志,而且可以通过健全非公有制内部的权利机制来监督雇主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行使权利。他们根据合同进行生产劳动并取得报酬,他们创造的剩余价值,一部分归雇主占有,另一部分则以私人企业向国家纳税的形式归国家所有,国家利用这部分税收发展公共事业,从而造福全体人民。

其三,剥削现象和非劳动收入产生的后果不同。两极分化,作为同剥削制度相联系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与社会主义本质不相融的,与“共同富裕”目标相背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一极是财富的积累,无产阶级一极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两极分化。6邓小平也是在这样的意义上讲两极分化的。他说:“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他说:“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与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改革开发以来,我们打破了“大锅饭”,初步克服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这是一种进步。当然,人们的收入差距确定是拉大了,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不能由此断定我国已出现两极分化。剥削现象和非劳动收入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必然形成两极分化的社会结果。在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只要我们始终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它的适当存在和发展却有利于加快我们消除贫富差距的历史进程,避免社会出现两级分化,也最终为消灭它自身的存在创造着条件。

我们应当认识到,既然我们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就应当承认市场机制作用而带来的额外收入,允许一部分非劳动收入,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其中包括第二职业和退休后再从业收入、承包和租赁经营者及部分企业家经营风险收入、债权人的利息收入、私人经济中的雇工剥削收入等等。这些非按劳分配收入是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状况相适应的,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但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当前的收入差距问题不会发展成两极分化。从根本上说,不断深化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导向的改革,就一定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四、 消灭剥削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社会发展将经历三个大的阶段:一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二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即通常所说的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三是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然而,历史的发展超出了马克思的设想,社会主义革命不是在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同时发生,而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爆发。这决定了这些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不能直接过渡到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而需要经过一个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这个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也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所要经历的特定阶段。这样,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社会发展将会经历四个大的阶段:一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三是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四是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我们现在就是处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现象还将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长期存在。从严格意义上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或者说,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邓小平指出: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7

从发展趋势上看,一定数量的私有和剥削现象会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甚至更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并得到发展,但是,它对初级阶段这一特定条件的依赖,决定了它的暂时性和过渡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我们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入社会主义的发达阶段,剥削现象必然将最终消亡。我们不能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整个社会主义混为一谈,不能用初级阶段代替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当然也不能笼统地说社会主义社会允许或者不允许剥削现象存在。

邓小平指的社会主义本质是一种动态的发展过程。他的本质概括中使用的“解放”、“发展”、“消灭”、“消除”、“最终达到”,都表明了这个含义。从我国现实的状况来说,尽管社会本质已经有所体现,但从总的方面来看,我们还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显然,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社会主义根本目的,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状况决定的。

现阶段不发达、不平衡的生产力状况,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分配制度需要长期坚持。***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整个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很长历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8在这个阶段,我们要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出发,从制度、体制、机制层面,按照“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的思想要求,以‘三个有利于’为我们检验实践的成败标准,积极探索,勇于开拓,面对贫富两级分化问题要防止在思想上对我们现行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动摇,说到底,就是要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只有坚持这条道路我们才有出路,才能最终解决贫富两级分化问题。

 

参考文献:

1]***:《党的十七大报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14

2]、[8]《***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40页、第293

3]、[7]《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 第225373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l995年,第32-33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91

6]《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708

 

the re-recognition of exploitation: beware of the interference of the new "left" speech

Wang Shui-xing

The mathmatics and information college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 N anchang  ,China ,330022)

Abstract the exploitation phenomenon existing for a long time is an important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 at the current stage. In the socialist road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he exploitation phenomenon existing for a long time does not mean that there must be polarization between the rich and the poor. On the contrary, the premature and artificial eradication of the exploitation will only bring the disastrous consequence to the building of the socialism. Only adhering to the socialist road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can we speed up the elimination of the historical process of the gap between the rich and the poor and avoid the polarization of the society and realize eventually the common prosperity of the socialism.

Key word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urrent Stage; The Primary Stage of Socialism; The Exploitation Phenomenon; The Polarization

 

  • 标签:所思所想 
  • 发表评论:
    天涯博客欢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