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义的力量—网络何以能反腐倡廉
王水兴
(江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江西,南昌 330022)
内容提要:网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最大限度地积聚了网民的道义力量,网民对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缺失的道义进行锲而不舍地追索形成了预防腐败的道德自律防线。必须从重视对网络舆论的积极正确引导、加强网络反腐败的立法和制度化建设、切实贯彻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国家专门机关的反腐倡廉机制与民间网络反腐倡廉机制的有机结合等方面入手,加强网络积聚道义和反腐倡廉效能,保护好广大网民的道义情感,发挥网络的正面效用,增强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作用。
关键词:道义;网民;网络;反腐败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公布的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2008年12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2.98亿,网民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网络已经成为社会各阶层利益表达、情感宣泄、思想碰撞的重要渠道。反腐败问题作为社会各阶层高度关注的焦点一直高居网络舆情的排行榜。2008年国内知名论坛曝光江西新余公务员“赴美考察”、山西娄烦铁矿垮塌真相等事件,网络显现的反腐力量昭示着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网络正成为反腐败的一把利器。网络为何能反腐败呢?本文试图从道义的角度阐述这个问题。
一、网络积聚亿万网民的道义,是网络反腐倡廉的力量泉源
(一)网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最大限度地积聚了网民的道义力量
道义是道德和正义,是用来维系和调整人与人关系的准则。道义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做人的约束,规范,规矩。亿万网民的道义通过网络得到表达和聚合,形成了一种强大的“软力量”—舆论的力量,推动着民间参与反腐倡廉事业。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截止2008年6月底的调查,中国网民68.6%是30岁以下的年轻群体。他们密切关注时事,关注公共事务和社会现象。网民们以其特有的视角、澎湃的激情、犀利的文字,通过一篇篇包含深情的文章,把网络这个功能发挥的淋漓尽致,网民通过网络营造一种全社会精神上的反腐败风暴和痛恨腐败分子的强烈氛围,目标是造成全社会对腐败的“零容忍”,腐败分子及其受益家庭、亲属如同过街老鼠,要付出沉重的精神上和名誉上的代价。更重要的是,网络文字已经化为具体行动,近年来,腐败案件有80%的立案线索都是依靠和来自群众举报和网络暴光就是证明。[1]网民在网上展开的搜查行动,已揭发出一批利用公款搞奢侈享受的官员,引发了一场又一场媒体风暴,导致多名官员被免职。南京江宁区的威胁“要查处准备降价的地产企业”的房管局长周久耕抽天价烟和戴天价表的证据就是通过网民的不懈努力最后得以暴光。
网络具有信息传递迅速、信息量大、受众面广等特点,并且集文字、声音和图像于一体,在廉洁教育的推广上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特殊优势,通过网络公开腐败案例具有强烈的警示震慑作用。如中央对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案件的处理以及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因受贿、玩忽职守被判处死刑,这些重大案件在网络上迅速地传播开来并引起了网民的热烈讨论。我国反腐机构要抓住网络带来的机遇,顺势而为、积极引导,充分保护好广大网民的道德正义情感,发挥网络的正面效用,实现了反腐与网络的良性互动,网民可以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有效的举报犯罪,对政府遏制腐败、净化干部队伍起到了极积作用。
(二)网络对腐败分子的道义锲而不舍地追索形成了预防腐败的道德自律防线
腐败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具有利己性、排他性、反社会性、隐蔽性、传染性、顽固性和可控性等特征[2]。随着改革开放30年我国腐败与反腐败之间的博弈实践,我国反腐败斗争日益向纵深发展,腐败的领域和腐败的形式更加具有隐蔽性。而网络信息传播具有实时性和公开性。网络信息传播克服了时间、地点等条件的限制,通过网络,公众可以足不出户,在最短的时间内就了解到各地发生的重大事件新闻。这种特点在提高信息传播速度的同时,也增加了信息的公开性,在政府行政方面大大提高了公共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众监督力度[3]。广大网民以社会道义责任通过网络展开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的锲而不舍的追索,“逼迫”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震慑和警示权力行使者谨慎使用手中权力,促使权力行使者形成了预防腐败的道德自律防线。
二、新形势下加强网络积聚道义功能,提高网络反腐效能的对策思考
(一)各级领导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网络聚合民意、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主动掌控网络舆情导向,积极引导网络舆论正相发展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网络的普及,互联网将成为多数人,特别是年轻人获取信息的首选平台。而随着网络民意的涌动和网络民主的成熟,网络媒体正逐渐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2008年我们经历了特大冰雪灾害、“5·12”汶川大地震、北京奥运会等一系列举世瞩目的重大事件。在这些重大事件中,网络作为新兴媒体,充分发挥了它在凝聚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反映社情民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显示出强大的传播力和广泛的影响力,网络舆论以其特有的时效性、信息海量、互动性、民意草根性、开放性、大众性、匿名性、真实性等特点使民意民智得到聚合和表达[4]。在山西黑砖窑案、厦门PX项目缓建、华南虎照片风波等一系列事件中,网络舆论对事件走向产生了巨大影响,草根网民聚合而成的强大道义力量得以体现,亿万网民成功实现了意见表达、政治参与。
但网上言论的开放性、匿名性、随意性使网络舆论变得复杂化和多面化,青年网民的情绪化和感性化使网络舆论变得极端化和简单化,而我国网民群体易随风起舞、形成共振的现状更加大了网上舆论引导的难度。各级导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网络舆论的作用,切实加强网上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和谐网络舆论氛围,努力形成以正面舆论为强势的网上舆论引导格局。对那些散布虚假信息、为了发泄义愤在公共网络上举报、丑化攻击诽谤政府的行为,要采取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对其管制和惩处。公民通过网络参与反腐败活动时,要接受国家法律的规范,公民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二)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措施,为群众获得充分、正确、全面的信息提供制度化保障,为实现公民监督权提供基础条件
网民参与反腐败的前提是获得充分、正确、全面的信息。政府是社会各界中最大的信息资源的占有者,各级政府掌握着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社会、经济、文化信息以及全部的政策和法律信息。所以针对网络中存在的误导公众的虚假的和掩盖事实真相的政治信息,政府一方面要准确、及时、详细的在网上公布所掌握的信息,抑制虚假信息的影响和泛滥,以确保公众掌握信息的客观广泛性。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站的建设,提高网站的质量和水平,采用更好更新的网络技术,不断更新丰富网页内容,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加强网络反腐败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动网络反腐败工作的效能建设
网络反腐虽然发展迅猛,但其仍处于一个初级阶段。由于网络反腐的主体合法性尚不明确,监督手段缺乏或受到限制,网络反腐信息不可避免地带有局部性和片面性,以致有的地方、有的官员漠视网络反腐,对网络声音置若罔闻,甚至对网络举报人进行压制和打击。而与此相反,滥用监督权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网民通过网络散布谣言,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宣泄对社会的不满情绪。这不是网络反腐。网络反腐不是风闻言事,不是捕风捉影,更不是建立在不良动机下的诽谤和宣泄。网络反腐同样必须遵循传统反腐败工作的规则,现实的法律规范和道德准则同样也应在网络得以延伸和遵守。网民在行使监督权利的同时,不应拒绝相应的法律和社会责任。针对目前网络反腐存在的缺憾和问题,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加以引导和规范,对网络反腐的形式与内容、权利与保障等各个方面及时作出规定,使网络反腐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提供畅通的渠道,将网络反腐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四)切实加强民间网络反腐倡廉机制与国家专门的行政、司法、政党机关和传统媒体的反腐倡廉机制的有机结合,发挥好网络反腐的优势
实践表明,网络反腐终究是民间的、体制外的和群众性的,要真正发挥网络反腐倡廉的作用,最终还是要依靠国家反腐败的专门机关[5]。网络所以能够发挥反腐“利剑”作用,如前所述,主要是由于它具有目前国家体制内的反腐机制所没有的优势。民间的、群众性的网络反腐力量和效能的充分发挥最终依赖国家专门反腐机关和其他传统媒体的支持和帮助。网络反腐需要国家强力机关的介入才能最终实现,传统媒体如报纸、电视的社会监督作用无论在受众范围上还是在监督质量上依然是网络无法做到的。实践证明,只有加强三者的有机合作才能使网络反腐倡廉事业得到长足的发展。
在网络虚拟社会,网民的道义是尤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广大网民以个体的道义责任推动网络反腐倡廉事业也日益引起各国政府和社会的重视,规范和促进网络反腐工作机制的发展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施行也使大众欣喜的看到,网络时代政府在公共事务中的态度正逐步发生着积极主动的变化。笔者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网络会在反腐败倡廉过程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将为推进各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添更加强大的力量。
参考文献:
[1]现阶段的反腐严峻形势下,正义网民的人肉搜索不能压制http://bbs.military.china.com/data/thread/1011/2632/65/07/4_1.html
[2]傅丁根. 网络监督为反腐败、构建和谐提供新的动力机制 [N].人民日报2009-2-3
[3] 程少华、傅丁根. 正视网络那双“警惕的眼睛”[N]. 人民日报. 2009-2-4
[4]刘洪波. 网络何以成为官员的焦虑[N].羊城晚报.2009-1-22
[5]周明华. 时评:网络监督会不会让腐败隐藏得更深[N].齐鲁晚报.2009-1-7